由于销售私募基金违规,10月21日晚,大连证监局针对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诚财富基金(大连)”)连发2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泰诚财富基金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春光予以公开谴责。
据悉,泰城财富基金(大连)违反有关规定,出售“泰城大同朱雀14号私募投资基金”200余人;未提前向大连证监局备案设立分支机构;未完整保存适当性管理记录私募股权基亚汇资人等相关信息,违反有关规定的。大连证监局表示,将通过官方网站公开谴责。
同时,由于上述违规行为涉及投资者众多、资金数额巨大,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大连证监局当天还公开谴责台城财富基金(大连)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春光。
在此之前,10月19日,泰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城资本”)因实际控制人失联、风控合规总监及各部门工作人员离职,未能履行职务,被大连证监局发出警告函尽职尽责。
据天眼查股权穿透表显示,泰诚财富基金(大连)和泰诚资本的实际控股人为同一人——林卓。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泰诚资本已于10月9日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