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广东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自25日17时起,将东莞市大朗镇杨新路82号、112号、124号、158号、168号、238号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调整疫情管控措施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根据当前东莞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调整东莞市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从2月25日21时起,确需离莞出省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零售药店强化购买药物人员实名登记,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异常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探视活动。
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大朗镇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联欢、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大朗镇辖区内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
大朗镇暂停网吧、娱乐场所(KTV、卡拉OK等)、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室等密闭娱乐场所开放,餐饮单位暂停堂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