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认证期递延机制:
我市待遇领取人员(简称领待人员)从首次领取养老待遇后的12个月内,可通过互联网人脸自助认证、指纹人脸采集点认证等方式完成资格认证,前后两次认证间隔不超过12个月:
期间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上门服务等方式确认领待人员领取资格或领待人员主动完成认证的,其认证期自动递延12个月。
认证渠道:
本市居住的领待人员
可主动就近就便到全市任一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或具备条件的村(社区)的社保一体机进行指纹自助认证,或通过互联网人脸自助认证方式完成资格认证。
领待人员因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等原因不能前来办理的,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居住地社会保障服务所提出申请,由居住地社会保障服务所、村(社区)派人上门办理。
市外居住的领待人员
可通过互联网人脸自助认证方式参加资格认证,也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异地退管系统进行现场认证或自助认证。
出国、出境居住的领待人员
可到我国驻外使领馆、派出机构、驻港澳公署完成资格认证,也可通过互联网人脸自助认证方式参加资格认证。
互联网人脸自助认证操作步骤:
在“重庆人社”上就能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