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事项目
军人退役后将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养老补助金,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机构
军人退役后安置地(户籍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申办条件
1、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
2、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单位。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