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卖也是一点不能大意。在港闸区,有个女的通过中介卖房子,合同签了,可到最后却没能过户,赔了买家两万多的违约金,然后她又把中介给告了。这当中可谓是一波三折。
这套房子为什么没能成功过户呢?它的产权稍微有点复杂,2014年,卖家李女士离婚了,两年之后,通过法院析产,她和自己的女儿共同拥有这套房子的产权。去年4月份,李女士委托某中介卖房子,中介表示只需要她的签字就可以卖房子了。谁知道到了过户的前一天,中介突然告诉李女士,房子需要她前夫同意才能过户,因为虽然前夫没产权,不过还是她未成年女儿的监护人,现在处置她女儿的份额,需要前夫签字。这么一来,房子就没能过户成功。买家觉得自己被耍了,便把卖家告上法庭,李女士连违约金和诉讼费,赔了两万七千多块钱,她觉得自己很冤枉,便又和中介打官司,要中介来出这个钱。法庭经过审理认为,卖家和中介都有责任。
经过两次开庭审理之后,前几天,港闸法院对这个案子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