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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流程是什么?北海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办理条件

文 / 书瑶 2021-01-09 23:24:08 来源:亚汇网

   一、北海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流程

   接收申报资料并核对录入

   初审

   复核

   结果反馈

   二、北海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办理条件

   离退休人员死亡、服刑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决定需停发养老金及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或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需停发救济费的。

   三、北海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第五条;第二条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五条: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10年10月28日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被冒领的养老金应按照规定予以追回,追回后,县社保机构方可为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和丧葬补助金(仅限于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地区)等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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