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访问亚汇网香港分站,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

新余市失业保险金停发如何规定

文 / 书瑶 2021-06-27 20:30:42 来源:亚汇网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业务应该是人民政府社保局办理的,在申请之后每个月都会发放在指定银行卡账户,如果当事人重新就业了,就应该带好劳动合同的文件去办理停止发放贷款。那么新余市失业保险金停发如何规定呢。

   一、新余市失业保险金停发如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二、新余市失业保险金停发的受理材料

   1、现场办理需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失业保险金停发申请表

   3、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出具单位的《就业参保证明》

   4、应征服兵役的提供入伍表

   5、失业人员已办理退休的提供《职工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

   三、新余市失业保险金停发的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新余市失业保险金停发的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