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晚间,十大A股公司主要新闻如下:
丝路视觉(300556.SZ)相关董事高管共减持0.39%股份 减持期满
丝路视觉(300556.SZ)发布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董事高管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本次减持合计46.56万股,减持比例0.39%。
艾迪药业(688488.SH)以7元/股的价格授出130.21万股限制性股票
艾迪药业(688488.SH)公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2年12月30日为授予日,以7.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130.21万股限制性股票。
紫光股份(000938.SZ)控股子公司紫光计算机获政府补助2.5亿元
紫光股份(000938.SZ)发布公告,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紫光计算机”)是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根据2020年4月30日公司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紫光股份智慧计算终端全球总部基地项目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紫光计算机获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经营奖励人民币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64%。近日,紫光计算机已收到1亿元奖励资金,剩余1.5亿元尚未收到。
莱宝高科(002106.SZ)拟向无锡威峰科技增资3600万元
莱宝高科(002106.SZ)发布公告,为致力于长远可持续发展,把握电浆型电子纸显示屏(简称“DES”)的蓝海市场机遇,不断培育新的业务与利润增长点,同时结合考虑公司参与无锡威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威峰公司”)本轮引入DES显示产业链重要合作伙伴的增资将为公司重点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必要条件,且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较大的战略价值,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600万元参与威峰公司本轮增资。
罗博特科(300757.SZ)控股股东元颉昇拟减持不超2%股份
罗博特科(300757.SZ)发布公告,持公司股份比例27.381%的控股股东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元颉昇”)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21.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
优化资源配置 卫士通(002268.SZ)拟转让摩宝公司14.51%股权
卫士通(002268.SZ)发布公告,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控和投资风险,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成都摩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摩宝公司”)14.51%股权,对应出资额2467.3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经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备案资产评估值为基准确定,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5965.0896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摩宝公司股权。
立讯精密(002475.SZ)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
立讯精密(002475.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3亿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华盛昌(002980.SZ)拟授出35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为18.16元/股
华盛昌(002980.SZ)发布公告,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62%。其中首次授予331.9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4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4.84%;预留18.0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5.16%,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20.0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45人,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8.16元/股。
湖北能源(000883.SZ)拟不超15.63亿元收购西安风潭公司100%股权
湖北能源(000883.SZ)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实现公司“十四五”规划目标,加快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进一步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公司)以股权对价不高于3.15亿元收购西安风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西安风潭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接受全部资产并承担其经审计确认的负债,收购总投资(股权价值+负债总额)不超过15.63亿元。股权交割后,同意将西安风潭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门天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至不超过4.69亿元,根据项目需要逐步实缴到位。注册资本金由湖北能源对新能源公司增资解决,项目其他投资由新能源公司自筹解决。
顺络电子(002138.SZ)拟975.59万元出售一房产
顺络电子(002138.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与李家凯先生签署了《劳动合同书》以及《劳动合同书补充协议》,根据上述协议,自2017年12月1日起,李家凯先生为公司连续服务满5年,可以选择按照《补充协议》签署时市场价格的90%,即人民币975.59万元购买位于深圳南山区白石洲御景东方6号楼5C的房产(简称“标的房产”),选择权存续期为36个月,即李家凯先生可以在《劳动合同书》生效届满五年之日起算的36个月内的任何时间作出是否按照约定价格购买标的房产的决定,在该等期间内李家凯先生若在未行使该等选择权之前离职,则选择权自动丧失。若李家凯先生行使该等选择权,则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至2022年12月1日,李家凯先生为公司连续服务已满5年,其拟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行使前述选择权,购买标的房产。














































